沪社科院〔2017〕224号:经研究决定:聘周海旺同志担任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副所长。聘屠启宇同志担任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副所长。聘李骏同志担任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。 文字:|图片:|编辑: 返回顶部 最新 热门 返回原图 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