沪社科院委〔2015〕031号:经研究决定,聘任刘社建同志为我院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室主任。免去张华同志我院监察室(审计室)副主任(主持工作)职务。 文字:|图片:|编辑: 返回顶部 最新 热门 返回原图 /